一、岗位及人数
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科员9名,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各1名,均为执法专项编制。
二、选调范围
面向全省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(已满试用期,不含聘任制)。
三、选调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规定的条件;
2.年龄在28周岁以下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,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,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3年12月31日;
3.已登记为国家公务员(不含聘任制);
4.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;
5.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;
6.综合素质较好,品行端正,勤奋敬业,身体健康,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、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